5、严禁两人同用一个砂轮打磨工件。
6、砂轮不圆、厚度不均或砂轮边缘距显露夹小于25mm时,均应改换新砂轮。
7、磨工件时,禁止振动砂轮或打磨显露中易发作振动的任务。
8、砂轮只准磨钢、铁等黑色金属,禁止磨软质有色金属或非金属。
10、砂轮禁装倒顺开关,中途停电时,应立刻割断电源。
磨工件时,应使工件迟缓砂轮,禁止用力过猛或冲击,更禁止用身体顶着工件在砂轮下面或旁边面磨件。
11、磨小工件时,不该直接用手持工件打磨,应选用适宜的夹具夹稳工件进行操作。
12、装置砂轮片时,禁止用铁锤进行敲击,如孔大于轴径,应加套筒不得有闲暇,轴端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母紧固。依据扭转偏向来用正、反扭转螺纹。
13、砂轮机转轴发作弯曲后,应立刻停用,改换新部件后方可持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