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小区内楼头柜、配电箱等配电设施每月巡视一次,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将记录本放在承包人处。
4.3.4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防汛检查。必须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器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
4.3.5每年冬季之前,对配电室进行冬季安全检查。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并汇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4.3.6检查低压配电装置上指示仪表及信号灯,均应齐全完好,满足运行监视的需要。
4.3.7 检查主、分路的负荷情况与仪表的指示是否对应;使用钳形电流表定期对负荷进行测量。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公司调度。测量记录在巡视记录本上。
4.3.8检查低压配电装置(楼头配电柜、照明计量箱等)内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配线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现象。同时,巡检人员负责相应区域内计量箱及其箱内开关、表计的巡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