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严格的测试标准分别为NA/Canada UL 217和UL 268。此处列出了一些相关测试,除此以外,还存在很多:
UL 217(第8版)/UL 268(第7版)
纸火
必须在t = 240 s之前发出警报
木火
必须在t = 240 s之前发出警报
阴燃烟雾
必须在减光率超过29.26%/m之前发出警报
燃烧的聚氨酯泡沫
必须在减光率超过15.47%/m和t = 360 s之前发出警报
阴燃聚氨酯
必须在减光率超过34.3%/m之前发出警报
汉堡包(干扰报警)
在减光率超过0.987%/m,或者MIC值在59.3%至49.2%范围之前,不得发出报警/故障信号
灵敏度测试、灰尘测试、高湿度测试
不得发出报警/故障信号
灵敏度测试测量受控烟雾室中烟雾探测器发出警报时的减光率
可燃液体火灾(UL 268,仅加拿大地区)
必须在t = 240 s之前发出警报
对于EN 14604、BS EN 54和ISO 7240,同一测试或其他规范的灵敏度等级可能不同,例如针对液体(庚烷)火灾、发光的阴燃棉花,或者低温黑烟液体火灾。
注意:执行整套测试时,必须参考所有相关规范。
测试规定以及国际规范之间的重叠
以下是五项主要测试规范的要求:
UL 268 和 UL 217
28个组合样本,所有都用于每种测试(除非与测试机构另有约定)
EN 14604
20个样本:样本按响应阈值升序编号(灵敏度降低)
BS EN 54
22个样本:6个灵敏度最低的样本采用17至22的编号,其他样本从1至16任意编号
ISO 7240
20个样本:4个灵敏度最低的样本采用17至20的编号,其他样本从1至16任意编号
测试设置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决定了按照这5项标准执行每次测试需要多少探测器。UL 268和UL 217需要28个样本,每次测试会用到所有样本。对于其他3项标准,样本按具体要求编号,特定样本需要通过特定测试。例如,ISO 7240规定,所有样本都必须接受再现性测试,但只有样本3需要接受炫光测试。从全球合规性角度,这意味着,因为特定设备需要通过特定测试(出于合规性考虑),所以必须按每项标准执行每项测试,标准之间不得重叠。在有些情况下,两个不同UL标准的测试条件完全相同,所以,符合一项标准意味着也符合另一项标准。
EN 54-29、EN 14604和ISO 7240对烟道和烟室的要求完全相同,都会执行一些测试。这些标准对通风条件的要求也完全相同。在有些情况下,两个不同UL标准的测试条件完全相同,所以,符合一项标准意味着也符合另一项标准。
烟雾探测技术:一种技术不足以满足所有要求
本文总结介绍了一些烟雾探测技术、其定义、烟雾探测器测试,以及它们与5项国际标准的关系。文中并没有将一个标准与另一个进行详细对比分析。而是使用一些示例,说明满足烟雾探测法规要求的过程有多严格和复杂。每个国际地区都有一套非常详细的测试,每种测试采用的测试方法(和设置)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