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电能服务机构作用受约束。主要原因:电能服务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对电能服务机构支持不足、电能服务机构自身能力较弱。
可见,电力用户与电网企业两大主体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动力不足,造成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内在需求缺乏,以及能源服务机构作用受限,是影响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的主要原因。
三、新形势及其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影响分析
(一)电力需求侧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2014年以来,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外部环境发生了五个方面的重大变化:
一是,中央提出了推动能源革命,即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和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
二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主要表现为:经济发展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的集约增长;
三是,以风电、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给基于传统能源生产构建的我国电力系统带来了严峻挑战;
四是,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充分、广泛并有效地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满足用户多样化电力需求的能源互联网的发展,使各参与主体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颠覆了传统的以生产顺应需求的能源供给模式;
五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三放开,一独立”(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公益性调节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以及交易机构相对独立)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将使我国电力体制向市场化方向推进。
(二)新形势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主要影响分析
1.能源革命以及经济新常态
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影响分析
能源是重要的环境污染源,我国既是“发展中的大国”,又是“人均资源拥有小国”,同时也是“资源利用低效国”。由于能源利用效率低和以煤、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环境污染很严重。煤炭消费量大、使用方式不清洁,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014年11月颁布的《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15%;中国在中美关于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承诺,将在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而目前我国能源转型的状况不尽如人意,能效水平与世界水平相距甚远。随着能源革命的推进以及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提高能源效率、改变用电方式为主要内容的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紧迫性凸显。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电力需求侧管理不仅是解决电力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而且是节能减排工作以及应对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