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热电运行,增强灵活性。为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缓解供暖期调峰能力不足对新能源电量消纳的制约,2016年起,西北能源监管局陆续在宁夏、陕西、青海启动了热电联产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工作,今年各省(区)首轮核定结果均已印发,实现了辖区内热电联产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全覆盖,累计释放新能源消纳空间约3亿千瓦时。
加强调控运行,提高实效性。督促各电力调度机构练好内功,提高调控水平:优化以风光火打捆为主的省间交易,不断提高新能源比重;实现调峰交易常态化,通过省间调峰资源的合理互济,为新能源消纳创造空间;引入新能源切机措施,提升断面输送水平;创新开展新能源快速频率响应工作,提升电网频率安全防控水平;活跃日前实时电能交易,2017年以来共开展日前、实时交易及置换17000多笔,交易电量288.28亿千瓦时。
三个协同
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协同。为促进新能源消纳,西北能源监管局多次协调三省(区)相关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多措并举,包括采取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打捆比例、灵活调整输电价格、优化电力调度曲线、加大新能源与自备电厂发电权交易替代力度、开展热电联产机组调峰能力核定等方式,将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融合,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大范围、多层次推进新能源消纳工作。
跨省互济与跨区消纳相协同。基于西北各省(区)资源互补性强的特点,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西北各电力企业开展短期双边、主控区置换、陕青调峰交易;创造性开展联网通道新能源互济、援疆电量库交易;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跨区现货交易,组织富裕新能源送出;推进西北新能源与华中抽蓄电站联合优化工作。2017年以来,跨区交易新能源电量合计497.53千瓦时,同比增长83%;跨省交易新能源电量合计83.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
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协同。长效机制包括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跨省区交易、开展新能源并网接入专项监管、新能源发展运营及保障性收购情况监管等,短期措施包括大力支持2017年6月青海的168小时全部清洁能源供电、协调解决新能源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的困难等,拓宽新能源消纳渠道、优化运营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从结果来看,“四施策三协同”收到了显著效果:新能源和常规能源协调运行机制逐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跨省区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市场机制不断健全,热电联产机组运行进一步规范,青海省绿电7日、绿电9日(全清洁能源供电)工作成功实施,新能源企业运营环境得到不断改善,新能源消纳工作形势持续向好。
2017年,西北电网新能源发电量110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4%;发电占比18.8%,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新能源弃电量298.1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4%;弃电率20.3%,同比下降8.9个百分点,新能源消纳实现“双升双降”。2018年上半年,西北电网新能源发电量675.60千瓦时,同比增长27.86%;占总用电量的23.31%,同比上升4.62个百分点;新能源弃电量131.1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7.33%;弃电率16.25%,同比下降6.83个百分点,形势还在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