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负荷分级和配电系统分级
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的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负荷计算及无功功率补偿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设备功率的确定
第三节 需要系数法确定计算负荷
第四节 利用系数法确定计算负荷
第五节 单位面积功率法和单位指标法确定计算负荷
第六节 单相负荷计算
第七节 电弧炉负荷计算
第八节 尖峰电流的确定
第九节 企业年电能消耗量计算
第十节 电网损耗计算
第十一节 无功功率补偿
第二章 供配电系统
第一节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第二节 供配电系统设计要则
第三节 高压配电系统
第四节 变压器选择和变配电所主接线
第五节 低压配电系统
第六节 应急电源
第七节 民用建筑供配电系统
附录 供、配电设计的原始资料
第三章 35~10kV变配电所
第一节 变配电所所址和型式选择
第二节 变配电所的布置
第三节 柴油发电机房
第四节 变配电所对土建、采量体裁衣、通风、给排水的要求
第五节 35kV变电所设计实例
第四章 短路电流计算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电路元件参数的换算及网络变换
第三节 电压系统电路元件的阻抗
第四节 高压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第五节 低压网经各电路元件阻抗的计算
第六节 低压网络短路电流的计
第七节 短路电流计算示例
第八章 GB/T 15544-1995《三相交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简介
第九章 柴油发电机供电系统短路电流的计算
第五章 高压电器的选择
……
第六章 电能质量的提高
第七章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第八章 二次接线
第九章 电线,电缆选择
第十章 线路敷设
第十一章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和低压电器的选择
第十二章 常用用电设备配电
第十三章 防雷
第十四章 接地
第十五章 低压电气装置的防电击保护和特殊环境的电气安全
第十六章 常用资料
附录 美国线规
照明配电系统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照明配电系统的一般规定:
(1)照明负荷应根据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地确定负荷等级,并应根据照明的类别,正确选择配电方案。
(2)正常照明电源宜与电力负荷合用变压器,但不宜与较大冲击性电力负荷合用。如必须合用时,应校核电压彼动值。对于照明容量较大而又集中的场所,如果电压波动或偏差过大,严重影响照明质童或灯泡寿命,可装设照明专用变压器或调压装置。
(3)民用建筑照明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在计算照明分支回路和应急照明的所有回路时需要系数均应取1.
(4)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在每个分配电盘中的最大与最小相的负荷电流差不宜超过30%.
(5)特别重要的照明负荷,宜在负荷末级捉电盘采用自动切换电源的方式,也可采用由两个专用回路各带约50%的照明灯具的配电方式。
(6)当备用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经常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当备用照明仅在事故情况下使用时,则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时,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7)疏散照明最好由另一台变压器供电。当只有一台变压器时,可在母线处或建筑物进线处与正常照明分开,还可采用福镍电池〔荧光灯还需带有直流逆变器)的应急照明灯。
(8)在照明分支回路中,避免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和保护。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跪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容量、高、低压线路电流、电压计算方法!
按《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为了取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城网各级电压的短路容量应该从网络的设计、电压等级、变压器的容量、阻抗的选择、运行方式等方面进行控制,使各级电压下断路器的开断电流以及设备的动热稳定电流得到配合,该导则推荐10 kV短路电流I k≤16 kA。
系统最大运行方式,流过保护装置短路电流最大的运行方式(由系统阻抗最小的电源供电)。
系统最小运行方式,流过保护装置短路电流最小的运行方式(由系统阻抗最大的电源供电)。
在无110 kV系统阻抗资料的情况时,由于3~35 kV系统容量与110 kV系统比较,相对较小,其各元件阻抗相对较大,则可近似认为110 kV系统容量为无穷大,对实际计算结果没有多大影响。
选取基准容量Sjz = 100 MVA,10 kV基准电压Ujz = 10.5kV,10 kV基准电流Ijz = 5.5 kA,10 kV基准阻抗Zjz = 1.103Ω。
谁能提供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取费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1.0.2条 由于当前一些工业用电负荷增大,有些企业内部设有110kV等级的变电所,甚至有些为220kV等级的。本规范为适应一般常用情况,特规定适用于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供配电系统。
第1.0.3条 一个地区的供配电系统如果没有一个全面的规划,往往造成资金浪费、能耗增加等不合理现象。因此,在供配电系统设计中,应由供电部门与用电单位全面规划,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判别供配电系统合理性。
第1.0.5条 根据原机械电子工业部及国家计委等部门的联合通知,要“鼓励推广节能机电产品和淘汰能耗高、落后的机电产品”,自1982年以来,已陆续推广和公布了十五批之多。并在通知中反复重申:“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更新设备都应优先采用节能产品。设计部门在进行工程设计时仍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的,一律视为劣质设计……”。
第二章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第2.0.1条 电力负荷分级的意义,在于正确地反映它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界限,以便恰当地选择符合我国实际水平的供电方式,满足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投资的效益。
区分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要求,在于因停电在*或经济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损失越大,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越高;损失越小,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就越低。
条文中“重点企业”是指中央各部委指定的大型骨干企业(有些部门有重点企业名单)。
条文中“重要原料”是指比较稀缺的工农业原料。
条文中“长时间才能恢复”(或较长时间才能恢复)是指停电时间即使很短,但影响工作(或生产)的时间则较实际停电时间长很多。
由于各部门各行业的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很多、本规范只能对负荷分级作原则性规定,具体划分须由中央各部委分别在部委标准中规定(目前有些部已有规定)。
停电一般分为计划检修停电和事故停电两种,由于计划检修停电事先通知用电部门,故可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或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条文中是按事故停电的损失来划分负荷等级的。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在工业生产中如:正常电源中断时处理安全停产所必须的应急照明、通讯系统;保证安全停产的自动控制装置等。民用建筑中如:大型金融中心的关键电子计算机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大型国际比赛场馆的记分系统以及监控系统等。
第2.0.2条 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一、本款对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作了较明确的规定,即两个电源不能同时损坏,因为只有满足这个基本条件,才可能维持其中一个电源继续供电,这是必须满足的要求。
二、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要求。
近年来供电系统的运行实践经验证明,从电力网引接两回路电源进线加备用自投(BZT)的供电方式,不能满足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对供电可靠性及连续性的要求,有的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是由内部故障引起,有的是由电力网故障引起,因地区大电力网在主网电压上部是并网的,所以用电部门无论从电网取几回电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电源。因此,电力网的各种故障,可能引起全部电源进线同时失去电源,造成停电事故。当有自备发电站时,虽可利用低周解列措施,提高供电的可靠性,但运行经验证明,仍不能完全避免全部停电的事故发生。由于内部故障或继电保护的误动作交织在一起,造成自备电站电源和电网均不能向负荷供电,低周解列装置无法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正常与电网并列运行的自备电站,一般不宜作为应急电源使用,对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要由与电网不并列的、独立的应急电源供电。
工程设计中,对于其它专业提出的特别重要负荷,应仔细研究,凡能采取非电气保安措施者,应尽可能减少特别重要负荷的负荷量,需要双重保安措施者除外。
禁止应急电源与工作电源并列运行,目的在于防止电源故障时可能拖垮应急电源。旋转型不中断电源,采用平时原动机不工作,发电机挂在工作电源上作电动机运转的运行方式时,不能认为是并网,为了防止误并网,原动机的启动指令,必须由工作电源主开关的辅助接点发出。具有频率跟踪环节的静止型不间断电源,可与工作电源并列运行,实践证明是可靠的。
第2.0.3条 多年来实际运行经验表明,电气故障是无法限制在某个范围内部的,电力部门从未保证过供电不中断,即使供电中断也不罚款。因此,应急电源应是与电网在电气上独立的各式电源,例如:蓄电池、柴油发电机等。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即是指保证两个供电线路不可能同时中断供电的线路。
第2.0.4条 应急电源类型的选择,应根据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容量、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以及要求的电源为交流或直流等条件来进行。由于蓄电池装置供电稳定、可靠、无切换时间、投资较少,故凡允许停电时间为毫秒级,且容量不大的特别重要负荷,可采用直流电源者,应由蓄电池装置作为应急电源。若特别重要负荷要求交流电源供电,允许停电时间为毫秒级,且容量不大的,可采用静止型不间断供电装置。若特别重要负荷中有需驱动的电动机负荷,启动电流冲击负荷较大的,又允许停电时间为毫秒级,可采用机械贮能电机型不间断供电装置或柴油机不间断供电装置。若特别重要负荷中有需要驱动的电动机负荷,启动电流冲击负荷较大,但允许停电时间为15s以上的,可采用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这是考虑一般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一般自启动时间为10s左右。对于带有自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是考虑自投装置的动作时间,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大于自投装置的动作时间者。
大型企业中,往往同时使用几种应急电源,为了使各种应急电源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作用,应急电源接线示例见图2.0.4(以蓄电池、不间断供电装置、柴油发电机同时使用为例)。
第2.0.6条 对于二级负荷,由于其停电造成的损失较大,且其包括的范围也比一级负荷广,其供电方式的确定,如能根据供电费用及供配电系统停电几率所带来的停电损失等综合比较来确定是合理的。目前条文中对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是根据本规范的负荷分级原则和当前供电情况确定的。
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因其停电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故应由两回路线路供电,供电变压器亦应有两台(两台变压器不一定在同一变电所)。只有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才允许由一回6kV及以上的专用架空线供电。这点主要考虑电缆发生故障后有时检查故障点和修复需时较长,而一般架空线路修复方便(此点和电缆的故障率无关)。当线路自配电所引出采用电缆线时,必须要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电缆线路,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的二级负荷为100%,且互为热备用。
线路常见不包括铁塔倾倒或龙卷风引起的极少见的故障。
车间供配电系统设计图如何做
设计水泥厂供配电方案应注意哪些事项
(1) 水泥厂供电范围应包括厂区、石灰石矿山、其他原料矿山、码头、水源地及水处理
厂、居住区等。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 和地区供电条件,确定合理的供配电方案。 (2)
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级负荷:窑的辅助传动及润滑装置;高温风机的辅助传动及润滑装置;篦冷机的
一室风机;磨机的高压油泵;中央控制室重要设备电源;循环水泵房;无高位水池
及消防时必须供水的消防水泵;重要或危险场所的应急照明;工艺要求的其他重要 设备等。 2)
二级负荷:主要生产流程用电设备;重要场所的照明及通讯设备等。 3)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 (3)
供电电源应根据工厂规模、供电距离、工厂发展规划、当地电网现状和发展规划等 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当前我国供电情况及尽可能降低投资的要求,当供电电源为专用供电回路,虎埂港忌蕃涣歌惟攻隶且 工厂附近又无其他电源时,宜采用单电源加柴油发电机供电方案。 2)
条件允许时,供电电源宜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案。 3) 当受到条件限制,不能取得双电源供电时,可采用一路工作电源和一路备用电源,
或者一路工作电源和一路保安电源的供电方案。 4) 当供电电源(区域变电站)设在工厂边缘时,可结合用电负荷情况,采用多同路直接
向工厂内负荷中心(配电站及配电点)的供电方案。
谁能提供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取费标准、配电负荷分级和配电系统分级,就介绍到这里啦!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