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电工经常带电作业?
缩小过长停电对用户用电和供电企业损失负荷影响。带电作业是对电气设备和设施进行不停电作业。尤其是高压电带电作业,可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范围,因此有效地提供了配电网供电可靠性。
带电作业起初是在配电线路,随后才是输电线路,最后才发展到变电站。由此可见,带电作业等级由低到高,先是配电线路到高压配电线路,再超高压线路及特高压线路。
带电作业要确保作业安全,不仅是作业人员没有触电危险,还让作业人员没有不舒适感。这样的话,经过人体的电流不得高于人体感知水平电流1mA,其次人体的体表场强不得超过感知水平250KV/m,最后就是作业人员要与带电体的距离要在规定范围。
电对于每个人都怕,毕竟是电老虎。在有些情况下不得停电。例如10KV配电网是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直接面向用户的电力基础。有用电量大、负荷密集度高、点多面广等特点。为了缩小长时间停电对用户及供电企业损失负荷影响,不得不带电作业。这也是由于经济飞速发展及我们生活水平不断提供,对电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且对电能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如此以来,保证不间断供电成为供电企业为用电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指标。
带电作业一般规定
(1)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凡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工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带电作业。
(2)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经过批准。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带电作业现场和作业工具,对某些不熟悉的带电作业现场,能组织现场查勘,作出判断和确定作业方法及应采取的措施。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局)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可经工区领导批准。
(3)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4)应用带电作业新项目和新工具时,必须经过科学试验和领导批准。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5)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雷电时,直击雷和感应雷都会产生雷电过电压,该过电压可能使设备绝缘和带电作业工具遭到破坏,给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危险;雨、雾天气,绝缘工具长时间在霹天中会受潮,使绝缘强度明显下降;高温天气时,作业人员在杆塔、导线上工作时间过长会中暑;严寒风雪天气,导线弛度减小,应力增加,此时作业会加大导线荷载,甚至发生导线断线;当风力大于5级时,空中作业人员会出现较大的侧向受力,工作稳定度差,给作业造成困难,监护能见度差,易引起事故。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下进行带电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同意批准。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之前,应与调度联系,得到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向调度汇报。
(7)带电作业时应停用重合闸。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1)中性点有效接地(直接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8)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不得强送电。如果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则作业人员仍视设备为带电设备。此时,应对工器具和自身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以防出现意外过电压,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