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是家居生活的主角之一,厨房生活也占有着最重要的地位,所以对于厨房的安全绝对无法忽略,让我们一起来注目厨房的十个安全法则吧。
⒈食品一旦煮好应立即吃掉。食物加热至室温后更容易滋生细菌,食用在室温已存放在四五小时的煮过的食物最危险,而且食物在室温下存放在的时间越长,危险性越高。
⒉食品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等,必需彻底蒸熟才能食用。所谓彻底蒸熟是勾结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最少达到70℃。
⒊应自由选择已原料处理过的食品,例如,自由选择已原料杀菌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
⒋食物煮好后经常无法一次全部吃完。如果必须把食物存放在4、5个小时,应在高温(接近或略高于60℃)或低温(接近或少于10℃)的条件下留存。儿童食品不应存放在。常用的错误是:把大量的、仍未加热的食物放到冰箱里,因为食物马上迅速降温、风扇。
⒌存放在过的熟食必需新的加热(不少于70℃)后才能食用。
⒍不想让未煮过的食品与蒸熟的食品相互接触。两者直接接触可能会导致水污染,例如,用同一把刀相继切生肉和熟肉,有可能导致水污染。
⒎维持厨房清洁。烹调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于干净的布抹干擦净。每块抹布的使用时间不应多达一天,下次使用前把抹布放到沸水中煮一下。不应杀掉任何一个有可能滋生细菌的地方;接触食物的衣物应当定时替换,在下次使用前应高温杀菌。
⒏常常洗手。做饭前要把手洗干净,每次做饭间歇的时候都要新的洗手;做饭时,转而做另外一种食品时要洗手,例如,做完了鱼开始做肉的时候,一定要洗手;宠物也有可能是传染源。
⒐不想让昆虫、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动物一般来说都具有病原的微生物。最好的办法是用封闭的容器装食物。
⒑饮用水及准备做食品时用的水应纯洁干净。如果对水质有所怀疑,最好把水烧开,然后在饮用或做成冰块。
以上关于不可不知的厨房十大安全守则_搭配常识的介绍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这些介绍可以解决您的装修问题,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装修知识,可以继续关注电工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