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存在的问题分析
1.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常见型式
GB7588-2003第9.10条对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组成、动作速度、制停减速度、验证触点和作用方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组成与下行超速保护装置一样,包括速度监控部件和减速元件。其速度监控部件按GB7588-2003的要求应是与下行超速保护装置一样的限速器,或是满足限速器特性要求、动作要求和选用要求的速度监控装置。目前大部分制造商都采用限速器作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速度监控部件。
而减速元件则根据其作用部位不同有四种不同的类型。(1)作用于轿厢的减速元件通常是采用上行安全钳(简称轿厢安全钳类)。目前有的制造商推出了双向安全钳,有的上行安全钳则单独装置在轿厢上部。(2)作用于对重的减速元件一般就是对重上的下行安全钳(简称对重安全钳类)。采用安全钳作为减速元件时,其与速度监控部件的传动方式和下行超速保护装置一样靠钢丝绳和拉杆机构机械传动。GB7588-2003第9.8.3.2条规定不得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操纵安全钳。(3)作用于钢丝绳系统的减速元件主要是夹绳装置(简称钢丝绳夹绳器类),该装置可以设置在机房的主机架上或井道内的结构上,可以作用于悬挂绳也可以作用于补偿绳。钢丝绳夹绳器制动力产生的主要元件有液压系统、压缩弹簧、压缩碟簧和楔型自锁等。目前制造商使用最普遍的是装在机房主机架上作用于悬挂绳的以弹簧装置作为夹绳的动力源的夹绳器。根据夹绳器触发装置的不同,钢丝绳夹绳器类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又分为限速器闸线拉动和电磁铁通电触发两种类型。夹绳器夹紧后的复位装置种类也很多,最常见的是螺杆旋转复位,夹紧装置复位后则螺杆应旋松到适当位置。(4)作用于曳引轮或最靠近的曳引轮轴上的减速元件,即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最靠近的曳引轮轴上的一种制动装置(简称制动器类),目前主要指在无齿轮曳引机、行星齿轮曳引机或带传动曳引机上。(https://www.dgzj.com/ 版权所有)若机—电制动器是直接制动曳引轮或曳引轮一体的制动轮(盘),而且制动器又是完全满足GB7588-2003要求的安全制动器,那么此时的机—电制动器就能兼任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减速元件,在监控部件检出轿厢上行超速时动作使轿厢制停或减速。
对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的验证,标准只要求整个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电源,并防止电梯的启动。目前多数制造商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速度监控部件和减速元件上均设置了电气安全装置,使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更加安全可靠。
2. 电梯监督检验中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检验
2.1资料审查
检验前,首先应核对制造商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上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形式、型号与出厂合格证上的型号是否相符。是否有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安装调试说明书,新梯验收检验还应核对出厂合格证上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型号与整梯型式试验报告中的配置是否一致。
2.2现场检验
2.2.1外观检查
现场应核对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速度监控部件和减速元件的型号、编号与出厂合格证上的型号、编号是否一致。同时检查速度监控部件和减速元件的外观是否正常,有无明显缺陷。安装是否正确可靠。
2.2.2动作试验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通常也可采用与电梯下行安全钳类似的试验方法,即在轿厢均匀布置相应载荷并以检修速度上行时,人为动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速度监控部件,检查减速元件是否动作,轿厢是否可靠制停。笔者在实际检验中多采取“动态试验法”的方法进行检验。众所周知,曳引驱动电梯现场检验时要达到下行超速难以实现,但轿厢空载时,由于对重比轿厢重,要实现上行时超速却比较容易。因此,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完全可以使轿厢上行实际超速来进行动态试验。“动态试验法”试验时,轿厢在最低层站时空载,断开电梯总电源,一人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让轿厢往上溜车,另一人在曳引绳或限速器钢丝绳处用测速仪监测轿厢速度,当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速度监控部件(限速器)的上行超速开关动作时,记下动作速度,核对此速度是否在规定的动作速度范围内(见附图一)。并观察减速元件是否动作,轿厢能否减速和制停。
“动态试验法”应注意的问题:(1)应安排专人观察轿厢的位置,如果轿厢溜到接近顶层站而减速元件仍未动作时,操纵松闸扳手者应立即松开扳手,让制动器制动,避免轿厢冲顶发生事故。(2)当减速元件动作时松闸扳手仍应使制动器开闸,以便完全靠减速元件将轿厢减速和制停来检验其可靠性。(3)实际检验中发现,当电梯层站低于6层时(即当井道高度较低时),此方法难以使轿厢达到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此时可采取空载轿厢从底层向上运行时,一人操纵松闸扳手让制动器一直开闸的同时,突然断电,给轿厢一个初速让其加速到上行动作速度。如果仍达不到上行动作速度,则只能采取通常类似安全钳试验的检修速度人为模拟超速试验的方法了。(4)此法不适用于“制动器类”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检验。
“动态试验法”尽可能的模拟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实际动作工况,其优点是既检测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是否合格,又检测了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在超速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还可以检测夹绳器类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靠电磁铁触发时在停电情况下电磁铁动作的可靠性。但试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3.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实际检验中发现的问题
3.1认识上的误区
因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在国内是才开始推行的全新电梯安全部件的概念,电梯制造商、安装单位、检验机构和用户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还有不少人认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是多余的,主要表现在对旧梯进行改造时不安装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新梯安装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后或在验收检验后将夹绳器的复位螺杆旋紧压死夹绳装置使夹绳器不能动作失去作用。还有人认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特别是动态试验会损伤钢丝绳和电梯而对试验不理解。
3.2装置本身存在的问题
由于国内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制造尚处于起步阶段,形式多样、种类很多,应该说部分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并不高,检验时也曾出现有误动作的现象,大多数复位装置复杂费力,应采用专用的复位工具但未配备。有的夹绳器动作后复位时复位板明显变形。
3.3安装过程中的问题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是全新的安全部件,大部分制造商并没有配备详细的安装调试说明书,安装人员又没有进行专门培训,因此检验时发现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安装问题也不少,有的限速器方向装反;有的夹绳器类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闸线松紧不当,调试时将绳头拉断;有的闸线太松或闸线固定时曲率半径太小,当限速器动作时夹绳器却不动作。
GB7588-2003增加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是为了确保电梯更加安全可靠,如果制造商生产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可靠性不高,使用不方便;安装单位安装不正确;检验机构不严格把关。其结果将适得其反。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尽快出台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统一的检验方法,以便检验机构正确检验、严格把关,使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更加可靠,电梯运行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