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款原文
Q/GDW 1512-2014《电力电缆及通道运维规程》第4.13条” 同一户外终端塔,电缆回路数不应超过2回,采用两端GIS的电缆线路,GIS应加试验套管,便于电缆试验。”
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未提及。
2.主要差异
Q/GDW 1512-2014《电力电缆及通道运维规程》对同一电缆终端塔电缆回路数规定不超过2回。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无相应规定.
3.分析解释
同一电缆终端塔电缆回路数不宜超过2回,如超过2回,应采取相应措施。
4.条款统一意见
同一电缆终端塔电缆回路数不宜超过2回。 如果超过2回, 设计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设置电缆终端站,并应通过综合论证,确保运维检修的便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