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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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内部生产、运输、吊装、办公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公司各部门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二) 规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条 各部门首先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运营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第四条 凡是安装在用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第五条 对新投产的设备,技术装备部应在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第六条 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技术装备部应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第七条 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或有缺陷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第八条 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报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三) 规程的内容
第十条 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转速、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润滑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查询及排除。
第十一条 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液压原理图、气动原理图、蒸汽原理图、电气原理图主要零部件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四) 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 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主管技术装备部的副总经理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入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人员手里,并做到人不离岗。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第十四条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公司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五条 生产部门每月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主管及设备管理人员,每年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五)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第十六条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第十七条 各部门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六) 设备润滑管理
第十八条 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部门设专职润滑员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各部门的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并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1)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2)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3)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4)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5)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支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位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条 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分、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易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的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
第二十一条 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各部门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公司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七) 设备缺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第二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第二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八)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检查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个检查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季、年检查点。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检查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负责承包重要的检查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二十九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值班主任,由值班主任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员。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员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专职巡检员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技术装备部汇报。
技术装备部应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输入计算机外,要进一步检查落实,以便于综合管理。
第三十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员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值班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技术装备部确定解决方案。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一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或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设备或部位;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设备或部位。
第三十二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本公司技术装备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小工厂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严格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两个部分。
3.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4.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维护保养。
5.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6.电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公司应制订各类操作规程、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倒闸制度等。
二、电气设备管理职责
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低压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按时进行检查。
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3.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5.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6.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7.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排除隐患。
8.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9.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防爆、隔离或密闭式的电气照明设备,按照防爆、危险场所的分类等级,选用适当型号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防火间距,采用耐火设施和保护装置。此外,车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10.供电气设备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合理使用。万一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扑救时应防止触电、中毒或室息事故的发生。
三、特种设备的营理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物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承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8.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9.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1.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2.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办公室固定资产和设备的维护及管理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固定资产管理 要求,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清查,报废及核算等。
2 术语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资料.不同时具备上 述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管理机构及分工
3.1.1 财务部是企业负责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
3.1.2 生产设备部负责管理全厂的各种冷, 热生产设备, 其中包括: a. 机械设备, b. 压 力机械设备; c.热加工设备;d.各种压力容器;e.锅炉动力; f.水暖设备及仪器仪表.
3.1.3 办公室归口管理厂内的厂房,建筑物,围墙及基建用设备.
3.1.4 办公室负责管理职工家属宿舍,独身宿舍及职工宿舍采暖,给排水,电气,煤 气 设施的管理。
3.1.5 生产设备部负责归口管理全厂平台等工具类的固定资产.
3.1.6 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教学仪器,仪表及电化教育设备.
3.1.7 供应部负责交通运输设备,铁路专用线及站台等.
3.1.8 质量监督检查部负责质量检验方面仪器设备,仪表等固定资产.
3.1.9 质量监督检查部负责长,热,力,电,衡方面的检定仪器设备.
3.1.10 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厂各种电子计算机.
3.1.11 办公室归口管理人防,战备工程及各类武器.
3.2 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3.2.1 负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3.2.2 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分析.
3.2.3 掌握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转移,内部调 拨及报废等,都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
3.2.4 负责组织全厂各部门进行年终固定资产清点.
3.2.5 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3.3 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3.3.1 各单位都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3.3.2 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卡一致,本单位台帐与财务科台帐一致.
3.3.3 做到正确,及时地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
3.3.4 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大修计划.
3.3.5 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点,并按期填写统计报表.
4 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4.1 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增加,调出,盘亏,报废等变动情况,应及时办理手续和登帐.
4.2 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有督促检查,业务指导权.各归口管 理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调入时间,数量,使用情况,精度及修复程度等全面掌握.
4.3 不得用流动资金变相增置固定资产.
4.4 企业及各有关部门,凡已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等,未经主管总经理批准,上级主管部 门同意,不得随意拆毁或处理.
5 固定资产的新增
5.1 上级主管部门无偿拨给企业的固定资产,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鉴定,并办理调 入手续,登记固定资产帐目.
5.2 自制固定资产, 由生产设备部, 质量监督检查部等检查验收, 财务部负责计价与结算.
5.3 凡外购固定资产,由生产设备部负责采购,办理手续,质量监督检查部,技术科等参加 检查验收.
5.4 凡用更新改造资金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翻建的土建工程,工程竣工后,由办公室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并办理财务手续和登记固定资产帐目.
5.5 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 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新增固定资产办理建帐入卡, 并做到帐, 卡, 物相符;各归口管理部门的帐,卡与财务科的帐,卡相符.
6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封存,启用
6.1 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
6.1.1 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经调入与调入单位主管设备主任同意并签字.
6.1.2 经生产设备部主管人员批准,财务部负责人员签字后,方可调拨固定资产.
6.1.3 凡已被批准同意调拨的固定资产,在一个月内办理帐卡的调转手续.
6.1.4 凡末办理调拨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随意调拨固定资产.
6.2 凡无偿调拨固定资产设备,经生产设备部,财务部及归口部门负责人签字,企业.主管 设备的副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调拨手续.当月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帐及会计帐.
6.3 固定资产设备的租赁手续
6.3.1 由生产设备部,财务部和归口单位同意,企业主管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借出单位办理手续。
6.3.2 借出单位负责按期返还。
6.3.3 财务部负责督促检查,审核验收.
6.3.4 逾期不归还设备时,追究借出单位的责任.
6.3.5 技规定财务部负责收折旧费和租赁费.
6.4 固定资产的封存与启用
6.4.1 封存设备时,由设备的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意见,企业主管 设备领导批准,报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6.4.2 启用设备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 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报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7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报废
7.1 因定资产的清查
7.1.l 对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每年年终,由财务部负责会同归口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全厂的固定资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1.2 清查固定资产时,发现盈亏设备,由设备归口管理部门核实或验收,估价,填写固 定资产盈或亏清单,报财务部进行帐面处理.
7.1.3 清查固定资产,达到如下要求: a. 对固定资产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 出厂年月,启用日期,企业编号,精度情况,附件的齐全情况,存放地点以及数量等应详细 核对清楚; b.对设备的帐,物,卡,资金等达到正确统一.
7.2 固定资产的报废 报废设备时,出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经主管工程师审查提出批示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到财务部办现帐务手续.
8 固定资产的核算
8.1 为进行核算的需要,固定资产按类建立台帐.
8.2 对固定资,由财务科负责每月按规定时间计提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 8.3 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费.
8.4 当月减少固定资产,仍计提折旧费.
8.5 提前报废的在用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费.
8.6 在用固定资产封存时,当月开始停计提折旧费.
8.7 按有关规定办理以下费用手续: a.计提缴纳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b.机动车辆使用 税; c.机动车辆保险费; d.房屋,土地税; e.办理事故损失保险补偿手续等.
9 检查与考核
9.1 本标准由财务部负责归口管理,每年组织检查考核一次.
9.2 本标准通过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工作标准及个人工作标准一并检查考核.
9.3 本标准的具体考核方法和程序,《管理标准及工作标准检查考核办法》按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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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工厂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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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 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 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 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 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 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 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 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 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 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 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 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 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 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 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 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 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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