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收费标准
只能说目前中国并没有合理的人工费用标准,比如维修工上门给你维修一个电器(我们假设是洗衣机),检测出来是你的电脑版故障,需要更换电脑版,电脑版厂家进价是180,但是他可能报价给你说要300甚至是更高。所以维修费用总共是配件费加上上门费50(举例的)。所以很多用户觉得坑,但是实际上维修工也觉得很坑,他上班拿工资,一个月每天忙的比快递员还辛苦而且得不到尊重。维修厂家老板也觉得辛苦,因为他的广告很贵,除了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外,基本一年大部分钱都被搜索引擎拿去了。所以。。。
家电维修收费标准及优惠标准
维修收费标准多以厂家制定的标准为准,包括人工费和配件费等。具体优惠措施没有具体的标准,要看网点自身实力。现在还真没有看到有哪个厂家的维修网点大张旗鼓的宣传优惠措施。
另外,中国家电维修服务协会(或各地的家电维修服务协会)定期会推出一些指导性的家电维修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此价格仅限人工费),作为厂家人工费的参考标准。此价格可以在中国家电维修服务协会的官网中查询到。
家电维修大概是怎么收费标准
配件费用实际价格加10%,手工费用看拆机量收取。
较复杂或者有损坏危险的需要增加手工费用。
家用电器售后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 总 则
(一)本公司为求增进经营效能,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包括总则、服务作业程序、客户意见调整等三章。?
(三)各单位服务收入的处理及零件请购,悉依本公司会计制度中现金收支处理程序及存货会计处理程序办理。?
(四)服务部为本公司商品售后的策划单位,其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间,应保持直接及密切的联系,对服务工作处理的核定依本公司权责划分办法处理。?
(五)本办法呈请总经理核准公布后施行,修正时同。?
□ 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
(六)本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
1.有费服务(A)-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予此类。
? 2.合同服务(B)-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3.免费服务(C)-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4.一般行政工作(D)-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他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此类一般行政工作。?
(七)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的表单(表14.6.1)规定如下:?
(八)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组,于接到客户之叫修电话或文件时,该单位业务员应即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于叫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的服务凭证抽出,送请主任派工。?
(九)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交于业务员于叫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十)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户收费,将款交于会计员,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另行前往收费。?
(十一)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携回修护,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商品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于其服务凭证上签认,后将商品携回交与业务员,登录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并填具修护卡以凭施工修护。?
(十二)每一填妥的'修护卡'应挂于该一商品上,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填其上,商品修妥经主任验讫后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注明还商品日期,然后将该商品同服务凭证,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原交客户的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十三)上项携回修护的商品,如系有费修护,技术员应于还商品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
(十四)凡待修商品,不能按原定时间修妥者,技术员应即报请服务主任予以协助。?
(十五)技术员应于每日将所从事修护工作的类别及所耗用时间填技术员工作日报表送请服务主任核阅存查。?
(十六)服务主任应逐日依据技术人员日报表,将当天所属人员服务的类别及所耗时间,填服务主任日报表。?
(十七)分公司的服务主任日报表,应先送请经理核阅签章后,转送服务部。 ?
(十八)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业务员,应根据叫修登记簿核对服务凭证后,将当天未派修工作,于次日送请主任优先派工。?
(十九)所有服务作业,市区采用六小时,郊区采用七小时派工制,即叫修时间至抵达服务时间不得逾上班时间内六小时或七小时。?
(二十)保养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填具保养到期通知书寄与客户,并派员前往争取续约。?
(二十一)维护与保养作业流程图附后。(从略)? ?
□ 客户意见调查
(二十二)本公司为加强对客户的服务,并培养服务人员顾客第一的观念,特举办客户意见调查,将所得结果,作为改进服务措施的依据。?
(二十三)客户意见分为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及对技术员的品评除将品评资料作为技术员每月绩效考核之一部分外,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服务部应特别加以重视,认真处理,以精益求精,建立本公司售后服务的良好信誉。?
(二十四)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将当天客户叫修调记簿于次日寄送服务部,以凭填寄客户意见调查卡。调查卡填寄的数量,以当天全部叫修数为原则,不采抽 查方式。?
(二十五)对技术员的品评,分为态度、技术、到达时间及答应事情的办理等四项,每项均按客户的满意状况分为四个程度,以便客户勾填。?
(二十六)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其情节重大者,服务部应即提呈副总经理核阅或核转,提前加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告该客户;其属一般性质者,服务部自行酌情处理之,惟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电话通知该客户。?
(二十七)凡属加强服务及处理客户的建议或抱怨的有关事项,服务部应经常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予以催办,并协助其解决所有困难问 题。?
(二十八)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对抱怨的客户,无论其情节大小,均应由服务主任亲自或专门派员前往处理,以示慎重。?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 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求迅速处理客护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包括客户投诉表单编号原则,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PCB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户投诉)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善)。?
(四)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如表14.6.2。?
(五)客户投诉分类? 客户投诉处理作业依客户投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1.非质量异常客户投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
(七)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1.业务部门?
(1)详查客户投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
(2)了解客户客户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的确认。?
(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质量管理部?
(1)综理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2)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防之提报。?
(3)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3.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
(1)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3)客户投诉立会的联系。?
(4)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5)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6)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7)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的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4.制造部门?
(1)针对客户投诉内容详细调查,并拟定处理对策及执行检查?
(2)提报生产单位、机班别、生产人员,及生产日期。?
(八)客户投诉处理表编号原则?
1.客户投诉处理的编号原则? 年度(××)月份(××)流水编号(××)?
2.编号周期以年度月份为原则。?
(九)客户反应调查及处理?
1.业务部人员于接到客户反应产品异常时,应即查明该异常(编号、料号、交运日期、数量、不良数量)、客户要求,并即填具客户抱怨处理表(表14.6.3)连同异常样品签注意见后送总经理室办理。? 若客户要求退(换)货数量因客户尚在加工中而无法确定时应于客户要求 栏注明:客户加工中未确定?
2.客户投诉案件若需会勘者,业务部门在未填立客户抱怨处理单前为应客户需求及确保处理时效:业务人员应立即反应质量管理部人员(或制造部品保组) 会同制造部门人员共同前往处理,若质量管理部人员无法及时前往时由总经理指派有关人员前往处理,并于处理后向总经理报告。? 3.为及时了解客户反应异常内容及处理情况,由质量管理部或有关人员于调查处理后三天内提出报告呈总经理批示。?
4.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接到业务部门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即编列客户投诉编号并登记于客户抱怨案件登记追踪表后送质量管理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 定责任归属部门后,送生产单位分析异常原因并拟定处理对策,并送经理室批示意见,另依异常状况送研发部提示意见,再送回总经理室查核后送回业务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再送总经理室综合意见后,依核决权限呈核再送回业务部依批示处理。? 5.业务人员收到总经理室送回的客户抱怨处理表时,应立即向客户说明、交涉,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表中,呈主管核阅后送回总经理室。?
6.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接到业务部填具交涉结果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应于一日内就业务与工厂的意见加以分析作成综合意见,依据核决权限分送业务 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决。?
7.判定发生单位,若属我方质量问题应另拟定处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踪(人为疏忽免列案追踪)作明确的判定,并依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及客户投诉罚扣判定基准拟定责任部门损失金额,个人惩处种类呈主管批示后,依罚扣标准办理,若涉及行政处分则依客户投诉行政处理原则办理。?
8.经核签结案的客户抱怨处理表第一联质量管理部存,第二联制造部门存,第三联送业务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会计科存,第五联总经理室存。?
9.客户抱怨处理表会决后的结论,若客户未能接受时业务部门应再填 一份新的客户抱怨处理表附原抱怨表一并呈报处理。?
10.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月10日前汇总上月份结案的案件于客户投诉案件统计表会同制造部、质量管理部、研发部及有关部门主管判定责任归属确认及比率并检查各客户投诉项目进行检查改善对策及处理结果。?
11.业务部门不得超越核决权限与客户做任何处理的答复协议或承认。对 客户抱怨处理表的批示事项据以书信或电话转答客户(不得将客户抱怨处理表影印送客户)。?
12.各部门对客户投诉处理决议有异议时得以签呈专案呈报处理。?
13.客户投诉内容若涉及其他公司,原物料供应商等的责任时由总经理室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 14.客户投诉不成立时,业务员于接获客户抱怨处理表时,以规定收款期收回应收帐款,如客户有异议时,再以签呈呈报上级处理。?
(十)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客户抱怨处理表处理期限自总经理室受理起国内13天国外17天内结案。?
2.各单位客户投诉处理作业流程处理期限?
(十二)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单位提报人事公布单并公布。?
2.客户投诉绩效奖金罚扣:? 制造部门、业务部门及服务部的责任归属单位或个人由总经理室依客户投诉案件发生的项目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单位,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 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单位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十三)成品退货帐务处理?
1.业务部门于接到已结案的客户抱怨处理表第三联后依核决的处理方式处理:?
(1)折让、赔款:业务人员应依客户抱怨处理单开立销货折让证明单一式二联,呈经(副)理、总(副)经理核签及送客户签章后一份存业务部,一份送会计作帐。?
(2)退货、重处理:即开立成品退货单注明退货原因,处理方式及退回依据后呈经(副)理核示后,除第一联自存督促外其余三联送成品仓储据以办理收料。
2.会计科依据客户抱怨处理表第四联中经批示核定的退货量与成品退货单的实退量核对无误后,即开立传票办理转帐,但若数量、金额不符时依左列方式办理。?
(1)实退量小于核定量或实退量大于核定量于一定比率(即以该客户订制时注明的超量允收比率,若客户未注明时依本公司规定)以内时,应依成品退货单的实退数量开立传票办理转帐。?
(2)成品仓储收到退货,应依业务部送来的成品退货单核对无误后,予以签收(如实际与成品退货单所载不符时,得请示后依实际情况签收)。成品退货单第二联成品仓储存,第三联会计科存,第四联业务部存。?
(3)因客户投诉之故,而影响应收款项回收时,会计部门于计算业务人应收帐款回收率的绩效奖金时,应依据客户抱怨处理表所列料号之应收金额予以扣除。?
(4)业务人员收到成品仓储填回的成品退货单应在下列三种方式中择一取得退货证明:?
①收回原开立统一发票,要求买受人在发票上盖统一发票章。?
②收回注明退货数量、单价、金额及实收数量、单价金额的原开立统一发票 的影印本,且必须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
③填写销货退回证明单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后签回,取得上述文件后与成品销货退回单一并送会计部作帐。?
(5)客户投诉处理结果为销货折让时,业务人员依核决结果开立销货折让证明单依下列三种方式取得折让证明:?
①(1)收回注明折让单价,金额及实收单价、金额的原开立统一发票影印本,影印本上必须由买受人盖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
②填写销货折让证明单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后签回。? 取得上述文件之后与销货折让证明单一并送会计科作帐。?
(十四)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总经理室于客户投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各部门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有关部门追查逾期原因。?
(十五)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
□ 客户投诉行政处罚准则
(一)凡发生客户投诉案件,经责任归属判决行政处分,给予一个月的转售时间,如果售出,则以A级售价损失的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至个人或班。未售出时以实际损失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
(二)客户投诉实际损失金额的责任分摊计算:? 由总经理室每月10日前汇总结案与制造部依发生异常原因归属责任,若系个人过失则全数分摊至该员,若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同一部门或跨越部门)则 依责任轻重分别判定责任比例,以分摊损失金额。?
(三)处分标准如下表:(经判定后的个人责任负担金额)。??
(四)客户投诉行政处分判定项目补充说明:?
1.因票据错误或附样等资料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2.因财务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3.未依制作规范予以备料、用料遭致客户投诉者。?
4.经剔除的不合格产品混入正常品缴库遭致客户投诉者。?
5.成品交运超出应收范围未经客户同意遭客户投诉者。?
6.擅自减少有关生产资料者。?
7.业务人员对于特殊质量要求,未反映给有关部门遭客户投诉者。?
8.订单误记造成错误者。?
9.交货延迟者。?
10.装运错误者。?
11.交货单误记交运错误者。?
12.仓储保管不当及运输上出问题者。?
13.外观标示不符规格者。?
14.检验资料不符。?
15.其他。?
以上一经查觉属实者,即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并以签呈呈总经理核示后会人事单位公布。
? (五)行政罚扣折算:?
1.警告一次,罚扣400元以上。?
2.小过一次,以每基数罚扣800元以上。?
3.大过以上者,当月效益奖金全额罚扣。?
(六)以上处分原则,执行时由总经理室依应受处分人及情节的轻重,确定以签呈会各责任部门,并呈总经理核示后会人事单位公布。?? ? ?
□ 客户投诉经济处罚准则
(一)客户投诉罚扣的责任归属,制造部门以各组单元为最小单位以归属至发生各组单元为原则。未能明确归属至发生组单元者方归属至全科。?
(二)业务部门、服务部门以归属至个人为原则,未能明确归属至个人者,才归属至业务部门、服务部门。?
(三)客户投诉罚扣方式:?
1.客户投诉案件罚扣依客户投诉罚扣判定基准的原则,判定有关部门或个人,予以罚扣个人效益奖金,其罚扣金额归属公司。?
2.客户投诉罚扣按件分别罚扣。?
3.客户投诉罚扣标准依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罚扣,责任归属部门的营业人员,以损失金额除以该责任部门的总基点数,再乘以个人的总基点数即为罚扣金额。?
4.客户投诉罚扣最高金额以全月效率奖金50%为准,该月份超过50%以上者逐月分期罚扣。
? (四)制造部门的罚扣方式:?
1.归属至发生部门者,依客户投诉罚扣标准计扣该部门应罚金额。?
2.归属至全科营业人员,依客户投诉罚扣标准每基点数罚扣计全科每人的基点数。?
(五)服务部门的罚扣方式:?
1.归属至个人者比照制造部各科的发生部门罚扣方式。?
2.归属至发生部门者比照制造科全科的罚扣方式。?
□ 客户报怨处理表
一式五联:业务部门→总经理室(1/2天)→质量管理单位(1天)→制造单位(1天)→研发部(1天)→业务部门(国外12天 国内5天)→总经理室(1/2天)→呈核①质量管理部③业务部门①制造单位④会计单位 ?? ?
□ 客户投诉案件统计表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dirs.com/doc/SW/xg00758.doc
家电维修行业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工作的管理,促进家用电器商
品维修服务行业的发展,提高维修服务质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营商业企业、供销社和商业部系统归口管理
的集体商业企业(以下简称商业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家用电器商品系指:
(一)家用电器商品电子器具类:收音机(包括电子管收音机、晶体
管收音机)、录音机(包括普通录音机、单放机、收录机,立体声录音机、
放音机、收录机)、扩音机、电唱机(包括普通电唱机、立体声电唱机、激
光电唱机)、音响组合、电视机(包括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监视器)、
投影电视、录像机(包括录像机、放像机、激光放视盘)、摄像机及其附属
产品。
(二)家用电器商品电气器具类:电风扇(包括台扇、吊扇、落地扇、
壁挂扇)、排气风扇、抽油烟机、空调器、电冰箱、冷藏柜、冰柜、冷饮机、
制冰机、电磁灶、微波炉、电烤箱、电饭煲、电热水器(包括电热淋浴器、
电水壶、电热水杯)、洗衣机、电熨斗、吸尘器、地板打蜡机、电热毯、电
暖炉等。
(三)家用电器商品办公设备类:复印机、传真机、中外文电子打字
机、电子油印机等。
第二章 维修管理机构
第四条 商业部家用电器维修管理中心(亦称中国家用电器维修管理
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是商业部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主管
机构,负责全国商业系统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部中心”的职责是:
(一)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维修服务网的规划和管理,制定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提出有关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维修人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制定、组织技术培
训和技术职称的考核;
(三)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经销的家用电器商品售后的维修服务管理;
(四)负责全国家用电器维修用零部件进口的归口管理;
(五)负责全国家用电器整机维修零部件、维修仪器、维修工具的组
织进口和供应;
(六)受商业部委托,负责与外商洽谈进口家用电器整机在华的维修
服务、建立维修站、零部件供应站、保税仓库等事宜。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家用电器维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省中心”),负责本地区商业企业的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组织、
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中心”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企业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网
点的具体规划和管理;
(二)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企业维修服务工作的具体管理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三)会同物价部门制定本地区商业企业家用电器商品维修的收费标
准;
(四)负责对本地区从事家用电器商品维修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
术考核;
(五)负责组织本地区家用电器商品维修零部件、仪器、工具的进货
和供应;
(六)设立“省中心”的维修服务机构,具体承担本地区家用电器商
品维修服务业务,储备必要的零部件,经营有关的批发和零售业务;
(七)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八)及时向当地商业主管部门和“部中心”反映维修服务工作开展
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家用电器商品维修管理机构是由“省
中心”统一归口管理的,其设置和职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
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第七条 各级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应协助商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物价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办
法的执行情况和商业系统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并负责解决有关问题。
第三章 维修企业和维修人员
第八条 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业务的商业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接受“省中心”或“省中心”委托的所在地家用电
器维修管理机构的归口管理,执行有关维修服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有
关政策;
(二)具有必要的维修场地、维修设备、仪器、工具及维修用零部件;
(三)经过“省中心”或“省中心”委托的当地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
构的审核后,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按规定张挂营业执照,公布经营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明
码标价。
第九条 商业企业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业务的职责:
(一)在所在地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的统一归口管理下,从事具体
的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业务;
(二)对职工进行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家用电器商品
的维修服务;
(三)协助商业企业,做好商品的售后服务;
(四)开拓维修项目,积极创收,增加社会效益;
(五)定期派维修技术人员参加新技术培训,更新知识,适应商品更
新换代的维修发展要求。
第十条 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一定的维修技术水平;
(二)取得家用电器维修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部中心”认可的
专业证书。
第十一条 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的技术人员的职责:
(一)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二)积极参加家用电器维修技术方面的培训与进修,不断提高维修
技术与技能,适应家用电器商品更新换代的技术发展要求;
(三)对本职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第四章 “三包”和社会维修
第十二条 凡经营家用电器商品的商业企业,必须开展维修服务业务。
第十三条 家用电器商品电子器具类中的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
收录机,家用电器商品电气器具类中的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为国家规
定的“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商品,要认真做好“三包”工作。
第十四条 凡国家正常渠道进口的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录像机、
收录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具有商检部门的合格证明;其中收录
机、录像机包修半年,其他均为一年。包修期从开具发票之日算起。
第十五条 国产的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洗衣
机、电风扇和其他家用电器商品,具有产品合格证并附带随机包修费(即
保修费)的,实行“三包”,包修期视包修费的比例,由维修企业决定,包
修期从开具发票之日算起。若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由生产企业负责。
第十六条 凡属下例情况之一者,不论国产或进口,不实行“三包”,
但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的;
(三)无包修单和发票的;
(四)包修单上填写的机型机号和送修的不符或涂改的;
(五)海关罚没走私处理的;
(六)无随机包修费的;
(七)降价销售的处理品。
第十七条 “三包”商品,凡非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发生的故障,
不能正常使用的,在包修期内由经销企业负责“三包”。
第十八条 在包修期内,如确属商品质量而出现的故障,在半年内同
一故障修理三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可根据用户要求,由经销企业免费调
换同型号的商品,如无货更换或用户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经销企业应
允许退货,但可收取折旧费。换货的包修从换货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收录机按每日0.02%,黑白电
视机、洗衣机、电风扇按每日0.01%计算折旧费。折旧基价为发票价
格。折旧费计算范围是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
第二十条 对超过包修期的间品,各维修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承接有偿
修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经过维修的商品,如在一个月内,原修复部位再次发生
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属于包修的,应免费重新修理;属于社会维修的,
免收修理费。
第五章 维修零部件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 维修家用电器所需零部件,凡国内能生产、代用并能保
证供应的,一律用国产件;各级维修管理机构要积极组织,保证供应。
第二十三条 国内不能生产或不能代用的零部件,需要进口的,“省中
心”要及时编制要货计划,报送“部中心”统一组织进口。进口所需外汇,
原则上由地方自筹。
第二十四条 进口和在国内组织到的家用电器维修零部件、仪器、工
具等,要通过商业系统的各级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供应全国各地。
第二十五条 进口的各种家用电器维修零部件,只能用于维修,不得
挪作他用。
第六章 技术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部中心”和“省中心”必须加强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
培训和技术职称的考核工作。
第二十七条 “部中心”设立直属培训中心,负责较高水平的培训工
作。“省中心”负责基础知识的培训和上岗操作的训练。两级培训,都要统
一考试;合格者,发给“部中心”统一制定的结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各级培训,可向受培训学员收取适当的学习材料工本费
和学杂费,但不以盈利为目的,收费标准须经“部中心”核准。
第二十九条 对家用电器商品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的中、高级技术职
称的考评工作,原则上由“省中心”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如
考评机构不健全,可委托商业部全国电器商品维修检验技术职称考评委员
会代为考评。
第七章 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条 凡在家用电器商品维修管理、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者,“部
中心”与“省中心”应当视不同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者,根据不同情况,提请并协助有关部门
给予罚款、暂停营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
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商业系统现行的有关规
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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