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设计现场确认要求
一、成套配电装置进入现场的检查
成套配电装置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应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以及制造厂的有关规定进行。
(一)开箱检查应注意事项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设备和部件的型号、规格、柜体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备件的供应范围和数量应符合合同要求。柜内电器及元部件、绝缘瓷瓶齐全,无损伤和裂纹等缺陷。接地线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技术文件应齐全。所有的电器设备和元件均应有合格证。关键或贵重部件应有产品制造许可证的复印件,其证号应清晰。检查确认后记录。
(二)成套配电柜设备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1.柜内设备的布置应安全合理,保证开关柜检修时安全。柜内设备与盘面要保持安全距离。柜内出线母排应考虑安装接地线的位置。
2.开关柜具有可靠的机械、电气防误操作的连锁装置。机械连锁装置不允许采用钢丝。
3.开关柜具有良好的通风和压力释放条件。如设有百叶窗或其他开口时,要有防止
漏、渗水或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4.柜内母线应按国标要求标明相序色,并且相序排列一致。
5.专用计量柜中多功能电能表安装在仪表室内,计量柜内门装有限位开关,实现开柜门自动断进线;
6.开关柜应有便于起吊的吊环。
7.两路电源进线时应备自投装置,两路电源进线与母联之间应有电气及机械连锁装置。
8.六氟化硫环网柜一般需配温湿度控制器及加热器。
9.对相间、相对地距离不能满足带电要求时,需采用异形母排或母排套热缩套管,接头应用绝缘罩包覆。
10.配电柜内部设备应符合要求: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柜内照明应齐全。
二、成套配电装置柜体的安装要求
(一)安装的基本要求
1.基础型钢的安装垂直度、水平度允许偏差,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基础型钢顶部平面,应符合规定。基础型钢的接地应不少于两处。
2.安装在振动场所的配电柜应采取防振措施,如常用垫橡皮垫、防振弹簧等。
3.配电柜安装在同一室内且经常监视的柜体颜色宜和谐一致。
4.柜体的接地应牢固、可靠,以确保安全。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金属框架可靠连接。
5.将柜体按编号顺序分别安装在基础型钢上,再找平找正。盘柜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相互间接缝偏差应符合要求。
6.多柜台成列安装时,应逐台按顺序成列找平找正,并将柜间间隙调整为lmm左右。
7.柜体安装完毕后,应使每台柜均单独与基础型钢做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以保证柜体的接地牢固良好。
8.安装完毕后,还应全面复测一次,并做好柜体的安装记录,并将各设备擦拭干净。
(二)高压开关柜安装要求
高压开关柜的结构有固定式和移开式(手车式)。常用移开式(手车式)开关柜的安装要求有:
1.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是否齐全,动作应灵活可靠。
2.手车推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相同型号的手车应能互换。
3.手车推入工作位置后,动触头顶部与静触头底部的间隙应符合要求。
4.手车和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5.安全的隔离板应开启灵活,随手车的进出而相应动作。
6.手车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接触紧密。当手车推入柜体时,其接地触头应比主触头先接触,拉出时接地触头比主触头后断开。
(三)低压配电柜安装要求
低压配电柜的结构有固定式、抽屉式和组合式。常用抽屉式配电柜的安装要求:
1.抽屉推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相同规格的抽屉应能互换。
2.抽屉的电气联锁、机械联锁动作应正确可靠。断路器分闸后,隔离触头才能分开。
3.抽屉与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4.抽屉与柜体间的接触及柜体、框架的接地应良好。
(四)配电柜上电器的安装
1.配电柜上电器的安装要求
(1)电器元件质量良好,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且附件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而不影响其他电器及导线束的固定。
(3)发热元件宜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发热元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耐热导线。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断路器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信号同路的信号灯、光字牌、电铃、事故电钟等应显示准确、可靠。
(5)柜内装置性设备或其他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6)切换连接片应接触良好,相邻连接片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切换时不应碰及相邻的连接片。对于一端带电的切换链接片,应使在连接片断开情况下,活动端不带电。
2.端子排的安装要求
(1)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端子有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
(2)回路电压超过400V,端子排应有足够的绝缘。强、弱电端子应分开布置。
(3)正、负电源之间以及经常带电的正电源与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应有一个空端子隔开。
(4)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和操作位置。潮湿环境应采用防潮端子。
3.二次回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
(1)柜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要求。
(2)柜顶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4.互感器的有关要求
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必须接地可靠,且标识清晰;电流互感器的安装位置便于维护、调试和检修;互感器技术数据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5.二次回路配线的要求
(1)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的芯线应无损伤。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字迹要清晰不易褪色。
(3)配线要整齐美观,导线束可用尼龙螺旋管绑扎或在导线槽内走线。
(4)在插接式端子上,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个端子。
(5)二次回路的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6)用于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应采用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裕度。并在可动部位的两端应用卡子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