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用电安全知识普及_寝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 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 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和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4.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功率在750W以下的电吹风和饮水机除外)。
5. 床边的固定式插座仅供电风扇使用,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 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7. 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8. 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