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居民用电实行两段制分时电价,峰段为每日8:00到21:00,电价标准为0.5583元/度,谷段为每日21:00到次日8:00,电价标准为0.3583元/度。
另江苏省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第二档为231度至400度,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
第一档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即每度按0.5283元收取;
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即每个月用电量超出230度不超过400度部分,按照每度0.5783元收取;第三档每度加价0.3元,即超出400度部分,按照每度0.8283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