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功补偿电容容量计算
电容器的补偿容量,需根据配变容量、负荷容量、负荷性质、三相电压平衡度、自然功率因数、目标功率因数等背景参数,经过计算确定。
(1)对于35~110kV变电所中电容器装置的总容量, 按照无功功率就近平衡的原则,可按主变压器容量的10%~30%考虑。并建议10kV侧电容器组分组容量确定为2000、3000、6000kvar。
(2)对于普通负荷的公用变的0.4kV低压补偿,可按配变容量的20%~30%进行补偿。
(3)当三相电压不平衡时(如单相负荷较多),需考虑一定容量的分相补偿。
(4)对于企业专用变压器的0.4kV低压补偿,可按配变容量的30%~60%进行补偿。
(5)当补偿点处有谐波时,还要考虑串联一定比率的电抗器,以构成调谐支路,滤除线路上的高次谐波。
(6)当采用固定补偿方式时,补偿总容量应选小些,避免线路轻载时出现过补,产生无功倒送。
(7)当采用自动补偿方式时,补偿总容量应选大些,避免高峰负荷时出现欠补,造成力率过低。
(8)当电容器额定电压与系统标称电压不相等时,补偿容量≠安装容量,装机容量需进行修正。